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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多行业各行政单位使用执法记录仪阳光执法

最近,邯郸魏县地税稽查局税务干部下户执法检查时多了一件“法宝”——魏县地税稽查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的多功能执法仪。

魏县地税局局长李东虎告诉记者,将执法仪等现代科技设备引入税收执法,不仅有效解决了账外证据取得保存和现场执法风险,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也能起到监督规范作用,杜绝了随意执法、标准不一等现象。它就像一杆公平秤,称出了征纳双方的权责和诚信,营造了公平公正、文明高效的依法治税环境。

据了解,该仪器具有自动红外线切换、高清摄像、拍照、录音、回放等功能,所有影像资料均带有时间码,不能修改。记录仪配合该局已建成的数字化询问约谈室,真实记载税务人员下户执法情况和征纳双方交谈记录,确保了调查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,有效预防了执法风险,提高了执法公信度。

谈到这个新上岗的记录仪,中交一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唯示表示:“执法记录仪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对税务干部是否依法按程序、文明规范执法都会即时记录,督促税务干部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,即规范了税收执法,又能够有效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,减少了执法争议,实现了税企双赢。”(记者任琳娟 通讯员张丽、李帅飞)

沧州交警全系统执法记录仪实现联网运行

河北新闻网7月14日讯(记者 王嵩 通讯员 夏彦民)日前,记者从沧州交警支队获悉,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,沧州交警以规范化执法为抓手,强内功、提素质、正风纪,强力推进执法记录仪使用工作,积极加强执法记录仪后台管理系统建设,强化人员业务培训,不断规范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。截止到7月中旬,全系统执法记录仪管理已实现联网运行。

沧州交警相继出台了《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》、《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现场操作规范》和《沧州市公安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信息数据使用管理规定》,严格按照“谁领取、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责任到人,要求各执法单位确定一名执法记录仪管理员,按照“一人一档”的要求,为民警建立档案。同时邀请专门技术人员、记录仪使用能手对全市民警进行仪器使用、维修保养、数据上传和储存等知识的培训,达到了人人会使用执法记录仪,人人都能遵守使用管理规定的目标。

目前,全市共为 1205 名从事具体执法岗位上的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1205台,配备率达到了100%,建成并投入使用信息采集工作站97 个,后台管理系统21个,各大队于6月30日前全部达到了执法岗位民警记录仪人手一台,信息能够按规定采集、准时上传,支队、大队、中队执法信息实现了三级联网的工作目标。

保定交警用执法记录仪揭穿司机“调包计”

小轿车快到收费站却突然停下,车上两人交换了位置,二人没想到,高速交警已用执法记录仪记录下全过程。17日上午9点20分,一辆挂廊坊牌照的小轿车从京昆高速公路驶向保定北收费站,离收费站还有150米,轿车突然停了下来。坐在车上正、副驾驶座位的两名男子同时下车,互相交换了位置。

高速交警保定大队民警正在警务工作站执勤,看到情况蹊跷,立即用执法记录仪将全部过程记录下来。一会儿,轿车驶入收费通道,准备交费。执勤民警走上前去,示意司机出示相关证件,接受检查。随后,民警将轿车引导到警务工作站车辆待检区。

民警询问两名男子为何要交换位置,开车的康某和坐车的杨某互相交换了一下眼神,马上异口同声地予以否认。民警为二人当场播放了执法记录仪录下的录像,康某和杨某只好承认,确实交换了位置。杨某对民警说:由于自己觉得有些疲劳,

把车交给康某开。杨某的解释似乎合情合理,但二人不愿承认互换位置的异常行为,早已让经验丰富的民警看出了端倪。民警让杨某出示驾驶证,自知无法蒙混过关的杨某不得不承认,自己是无证驾驶。根据杨某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事实,高速交警保定大队民警依法对杨某做出处罚:罚款200元、行政拘留10天。

石家庄质监执法有了“黑匣子” 全程记录执法详情

昨日,市质监局高新区分局向一线执法队配备了2台执法记录仪。这台仪器就相当于执法过程中的“黑匣子”,可全程记录执法详情。此举将进一步推进执法工作的专业化、规范化、法制化。

据介绍,执法记录仪具有拍照、摄像、录音等功能,还具有体积小、便携带、易操作、像素高、容量大等特点,所拍摄影像资料均带有时间码,执法人员执法时将其佩戴在肩章上,可以对执法过程进行及时、全面、准确的数字化记录。

今后,该分局在接受投诉、调查取证、外出执法等公务执法工作时,将启用执法记录仪,推行执法全程录像,采集证据,还原执法现场,确保执法公正、透明,让执法工作更能得到群众认可。

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配备执法记录仪工作是我市质监系统在执法监管手段上的一次创新,既能使日常执法活动时刻处于监督之下,规范办案流程,也能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和保障执法人员权益提供直接证据。首批执法记录仪试用成功后,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大对行政执法科技手段的投入,促使规范执法再上新台阶。(记者 焦莉莉 通讯员 焦强)

迁西法院启用执法记录仪 力促阳光司法

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,规范司法行为,日前,迁西法院充分发挥科技在司法公开中的作用,强化外出办案过程中执法记录仪的有效使用,为法官公正司法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了“双保险”,维护司法公正形象且不受非法侵害,实现对法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。迁西法院规定,法官在办案期间,尤其是外出办案,需两人以上为一组,且必须随身携带集数码摄像、数码照相、对讲送话功能于一身的执法记录仪,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动态、静态数字化记录,并存档备案,供当事人查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。执法记录仪的运用让群众了解司法工作的全过程,知悉法官为民司法的辛苦和司法阳光的透明度,从而稀释和钝化其对法院司法的误解。上述举措深受干警们的普遍欢迎,并受到众多当事人及外界的高度点赞。与此同时,这项措施还与院内办公楼区监控网络共同构成了网络监控有机系统,使每起案件审执活动全程留有痕迹,确保法官公正执法更有信心和底气。(来源:河北法院网)

晋江市公安局阳光执法 实现执法记录仪 配备率100%

中国网6月30日讯 近日,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了解到,该局今年新增采购了495台单警执法记录仪,全力打造“阳光警务”,让一切执法活动都在阳光下进行。

执法记录仪,是指公安民警执法时随身携带的集实时视频、音频摄录、照相、录音等功能于一体的取证技术装备,能够记录民警执法过程中民警与被执法者直接的音像资料。据悉,此前,该局已开展推广使用执法记录仪,在全局各个派出所、交警中队等基层执勤单位配备,在实际运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。

此次,该局将495台执法记录仪配发到全局所有执勤执法办案单位,实现配备率100%。在保障硬件的同时,该局还在制度规范上下功夫,规定了执法记录仪“执勤必带,处警必用,过程必录,资料必存”的四个规范动作,即民警出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,从见到当事人时就开始录音录像,至执法结束时停止,所有的视频、音频、图像资料都要上传至统一的服务器进行保存,不得随意删除。

通过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全过程,不仅可以强化执法过程的日常监督,促进现场执法依法规范,同时在发生执法纠纷时可以迅速还原现场,有力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,也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,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、公正、透明。(冷竹 陈晖万 王世超)

馆陶县司法局配备执法记录仪

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在管理中做到公平、公正、依法管理,依法采集证据,提高科学管理水平,近日,馆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配备了执法记录仪、笔记本电脑、摄像机等装备设施,运用科技手段,客观、真实地记录执法情况,进一步推动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、规范社区矫正监管环境。配

备执法记录仪和摄像机,不仅是对走访过程的真实记录,也是对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的有效监督和约束。社区矫正科的工作人员表示,配备了执法记仪后,矫正人员入

矫、谈话、教育、走访等环节都能进行实时录音、录像,克服了以往走访教育时间短、笔录单一的弊端,客观反映出被走访人员的家庭生活和思想状况,防止出现

“报喜不报忧”“说了又反悔”的笔录。除

此之外,将社区服刑人员与执法人员的谈话、教育全过程数字化记录,以科技手段保障社区矫正执法的规范性,有效维护了双方的权益,确保执法程序的公平、公

正,有效避免各类执法纠纷。“截至目前,矫正科运用执法记录仪已录制执法片断25条,并刻录光盘20张集中进行信息封存。”矫正科相关负责人表示。据悉,馆陶县区矫正科将规范落实装备设施的使用制度,对执法器材使用的场合、方法、信息保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,以深化社区矫正监管的执法公正。

河北赤城县检察院法警队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行为

正义网张家口11月16日电(通讯员 迟轩)河北赤城县检察院法警队近日在执法备勤和出警过程中,胸前多了一个黑色的装备,这就是单警执法记录仪。如同随身的“电子眼”一样,这款执法记录仪可以快速准确地记录司法警察执法的全过程,是一款集拍照、摄像于一体并可与电脑自由连接的电子产品,具有重量轻、内存大、小巧灵活、佩戴方便等优点,能够对执法全过程进行“无缝隙”动态、静态数字化记录,有效杜绝了执法随意性,提高了执法合法性,增强了执法威慑力。

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现场执法行为,保障执法数据的存档应用,该院还为法警队配置了一台大容量服务器,专门对规范化执法视频、音频数据进行存储,要求所有影像资料必须带有时间码,从源头上保证了所拍摄资料的客观公正和真实准确。同时,该院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在接访现场、搜查取证、押解看管犯罪嫌疑人、重大侦查活动、扣押涉案款物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时,必须使用现场执法记录仪。此外,法警队主动邀请交警队执勤队员讲课,详细讲解了执法记录仪的正确操作步骤,以确保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。

“这款执法记录仪的配备使用,可以看做是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有效延伸和必要补充,既规范了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,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,还有利于社会各界及当事人监督司法警察的执法行为,促进执法规范化,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形象和工作效率。”该院郭文先检察长说。